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斯路雨污分流工程已由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咸行审批复[2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秦都区,李斯路、光明路;
2.2工程规模:(1)雨水工程:李斯路保留现状污水管道及合流管道作为污水管道,对现状管道进行疏通清淤,新建一条雨水管道,单侧敷设于道路东侧车行道下,距离道路中心线9米。李斯路南段(世纪大道—光明路段)自南向北排放,管径d2*****,管道长度375米;李斯路北段(光明路—河堤路段)自北向南排放,管径d5***********,管道长度427米。光明路保留现状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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